台北市旅館業職業工會
  【勞健保訊息】本會勞保費率由原 10.5 %調整為 11 %計算...

一、 入會資格:
  凡在本會區域從事旅館業,年滿十六歲以上之國民,不分職位 、性別,均得依法申請加入本會為會員。
二、 入會應備文件:
  首次請親至本會辦理,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及一吋彩照兩張。如辦理加勞、健保者需檢附前一投保單位轉出證明且加註投保薪資。
 
如有依附(健)眷屬配偶、子女、父母請帶戶口名簿備用。
 
子女如年滿20歲,且就學者或畢業生,退役於一年內無工作者,請檢附學生證或退伍令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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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

【勞健保訊息】長期在國外或大陸居住工作及入監服刑的人,不可在職業工會繼續加保。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區域為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只有經公司派遣出國提供服務的勞工朋友才可以由原投保的公司繼續加保。而職業工會有組織區域的限制,只有在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從事工作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才可以由工作所在地的相關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勞保局表示,長期在國外或大陸居住工作的人,如果不是由公司派遣出國工作,因為從業地區已經不是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區域範圍,當然不可以為了延續勞保年資,而繼續由職業工會加保。

另外,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的人,是可以繼續參加勞保的。但如果是已經遭法院判決確定,入監服刑的人,也不可以在職業工會繼續加保。

勞保局呼籲,長期在國外或大陸居住工作或入監服刑的勞工,如仍在職業工會加保,應儘快通知職業工會辦理退保,以免日後經勞保局查明後取消加保資格,不僅年資無法併計,已繳的保險費也不會退還,還會影響日後領取勞保給付的權益。

 

  • 連絡電話:02-2396-1266
  • 發布單位:勞動部新聞聯絡室
  •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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